诱骗性广告是广告法规中最严重的罪行之一,会受到重罚。 即使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如30天)刊登广告,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诱骗罪。
最常见和最恶意的诱骗性广告的例子是展示一个没有实际交易意图的财产,尽管该财产存在。 例如,以低租金或要价刊登广告的房产,但不容易成交,但仍在继续刊登广告。 这种广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所以如果你真的进行了咨询,你会得到类似的房产或更昂贵的房产。
诱饵广告的其他例子是虚构的房产,因为它们并不存在,所以实际上无法交易,而签约的房产虽然存在,但实际上无法交易。
即使在没有诱骗意图的情况下,也应注意确保互联网广告不会宣传因未能更新或管理所列房产信息而无法交易的房产。